《馬耳他國債投資居留計劃(Malta Residency & Visa Programme--MRVP)》項目發(fā)布與發(fā)展歷程:
1. 2015年8月28日:馬耳他政府通過身份局對外首次發(fā)布《馬耳他國債投資居留計劃MRVP》項目消息,披露了該項目基本申請條件、所面向的申請者等基礎(chǔ)信息。該項目與《個人投資者計劃IIP》一同完善了馬耳他投資移民體系,并將通過投資國債及購買(或租用)馬耳他房產(chǎn),為未來數(shù)年國家經(jīng)濟發(fā)展提供支持。
2. 2016年2月23日:馬耳他身份局就官網(wǎng)首次發(fā)布全套項目支持文件,包括項目說明指南及全部申請表格,正式開啟申請通道及審批工作。
3. 2016年3月22日:馬耳他負責經(jīng)濟增長及國家競爭力的國務(wù)秘書José Herrera,到訪中國并首次以官方身份將MRVP項目引入中國區(qū)。
4. 此后,馬耳他政府及本國媒體高度關(guān)注該項目,并持續(xù)進行報道:如“今日馬耳他(Malta Today)”、“馬耳他財經(jīng)(Finance Malta)”、“馬耳他獨立網(wǎng)(Independent Malta)”及馬耳他政府經(jīng)濟部門官網(wǎng)等。
馬耳他國債投資居留計劃投資要求:
1、申請人需要購買25萬歐元以上的國債,并持有5年;同時,
2、申請人需購買或租賃符合政府要求的房產(chǎn),并持有5年:
購房:馬耳他地區(qū)32萬歐元以上,戈佐島/馬耳他南部27萬歐元以上的房產(chǎn);
租房:馬耳他地區(qū)1.2萬歐元/年以上,戈佐島/馬耳他南部1萬歐元/年以上的房產(chǎn)。
馬耳他國債投資居留計劃主申請人需滿足:
主申請人年滿18周歲;
提供年收入超過10萬歐元或固定資產(chǎn)超過50萬歐元的聲明;
持有符合政府要求的房產(chǎn)(買房或租房)5年;
同時持有符合政府要求的投資(國債)5年;
提供無犯罪證明;
通過盡職調(diào)查;
購買醫(yī)療保險(覆蓋歐盟不低于三萬歐元保額的健康保險);
申請人必須是非歐盟公民。
附屬申請人:
未成年子女,18-26周歲未婚、經(jīng)濟不獨立的子女;
配偶;
經(jīng)濟依賴于主申請人的父母和祖父母。
馬耳他國債投資居留計劃申請流程:
1. 申請人與馬耳他政府許可的機構(gòu)/律師簽署協(xié)議,由政府許可的機構(gòu)/律師代表申請人按照法案要求遞交盡職調(diào)查申請;
2. 馬耳他移民局(Identity Malta Agency)會進行背景調(diào)查審核申請人的資料;如有需要,會要求申請人補材料;
3. 政府許可的機構(gòu)/律師將完成的文件包遞交到移民局時,需提交一份附函,解釋申請人申請馬耳他居留身份的理由;
4. 遞交申請時,需繳納5,500歐元的申請費(此費用不可退);
5. 移民局審核后,會給出獲批/拒絕通知書;
6. 申請人完成政府要求的投資,錄取生物信息,并提供證明文件;
7. 遞交申請,申請人須完成支付30,000歐元的政府申請費(30,000歐元--5,500歐元,實際補交24,500歐元);
8. 主申請及其附屬申請人都會獲得馬耳他居留許可證件;
9. 主申請人及其附屬申請人將獲得生物信息ID卡,ID卡最初的有效期為5年,只要符合法案的要求后,居留許可證件和ID均可續(xù)簽。
馬耳他國債投資居留計劃優(yōu)勢:
l 無居住要求,一次登陸;
l 一家四代移居;
l 最快拿歐盟永居;
l 性價比最高的英聯(lián)邦移民;
l 自由通行26個申根國;
l 投資額少性價比高;
l 三個月獲批效率高;
l 非全球征稅國;
l 企業(yè)退稅制,最低企業(yè)所得稅5%;
l 無遺產(chǎn)稅,無贈與稅;
l 無不動產(chǎn)稅。